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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
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民商事仲裁工作发展实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49号),从总体要求、依法规范仲裁委员会工作、健全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保障及监督措施等五个方面对仲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必将推动民商事仲裁工作进一步发展。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仲裁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对完善仲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公正及时解决矛盾,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多年来,天水仲裁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专业服务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化解了大量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此次,省委办省政府办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必将对天水民商事仲裁机构全面建设、仲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