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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仲裁委员会是天水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组建,并于1997年1月27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注册登记成立的依法独立履行仲裁权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天水仲裁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既是天水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处,又是为当事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服务处。
二、机构设置
天水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一个仲裁中心。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下设综合事务科、案件受理科、履行协调科、案件调解科、发展推行科五个科室;设天水社棠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法律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5.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62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1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4万元,占90.64%;项目支出35.11万元,占9.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5.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6.62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本年无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2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34.00万元,占8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8.68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占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8.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案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一人提前退休,因年限社保缴费不够,人社不予办理,中途断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9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一人提前退休,因年限社保缴费不够,人社不予办理,中途断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后公积金同步增加补缴金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仲裁秘书工资社保费用。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79万元,下降38.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本年无结转结余。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劳务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劳务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仲裁案件收费相比去年减少,支出依据收费比例同步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无差额,较上年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8.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仲裁员相关培训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6%。组织对“仲裁工作经费”“仲裁专项业务经费”、“医患纠纷仲裁专项业务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3年度我委预算资金管理符合要求,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可为以后相关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同时本次自评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仲裁工作经费”“仲裁专项业务经费”、“医患纠纷仲裁专项业务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仲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1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35.11万元,完成预算的41.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仲裁业务项目有序开展。
(一)今年初,秘书处党组研究制定了“创新程序、完善规则、优化实践、确保质量、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和“做好三个管理,实现六个延伸”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全流程管理制度,努力推动案件仲裁工作稳步发展。截至 2023年 11 月 3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200余件,实现非税收入预计404 万元。所受理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传统类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62.5%,其他新类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37.5%。今年,天水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数量、标的额和非税收入均创新高,特别是受理了部分大标的额和群体性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水仲裁委员会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仲裁业务的体量较小。一是仲裁业务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指数息息相关,在总体经济社规模不大的情况下,仲裁工作的发展短时间内就无法脱颖而出,秘书处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做好持久战准备。二是宣传力度不足,推行力度不大,社会公众对仲裁的认知度、接受度不高,致使案源基础不稳、薄弱,受案数历年起伏较大。三是这几年金融等机构管理权力逐渐上收,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纠纷解决机制,重新选择仲裁的趋势较缓。
(二)仲裁秘书队伍不强。仲裁秘书工作专业性、职业性很强,目前,天水仲裁委仲裁秘书队伍采取临聘制,没有稳定的人才来源和渠道,水平参差不齐,难以规范和提高,影响办案质量,同时,临聘人员没有专门的编制,薪酬和地位无制度和政策保障,缺乏上进心。
(三)发展经费不足。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人员工资、社会性缴费、办公经费等由市财政局按照人均标准统一拨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向当事人收取的仲裁费用,主要用于支付仲裁员、聘任仲裁秘书报酬,仲裁宣传推广、培训费用,仲裁庭场所、设备建设和维护,仲裁案件管理工作的其他开支以及党建、扶贫等综合性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市财政局以收定支,根据需要拨付。客观上来讲,财政管理制度一体化对仲裁工作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制约,作为公益性准司法单位,仲裁收费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前的财政。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仲裁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资金拨付不足,未开展此项目。
3.“医患纠纷仲裁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资金拨付不足,未开展此项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