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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展示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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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委秘书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以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为核心,以回应社会对仲裁工作的关切,为仲裁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对单位一年来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现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2017〕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委秘书处工作实际,从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等六个方面,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委秘书处按照《条例》、《仲裁法》要求,将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与仲裁案件保密要求相结合,对仲裁法律制度主动宣传,对内部工作动态积极发布,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健全组织机制。认真抓好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科室和人员保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日常工作由综合事务科牵头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2、严格督导考核。2016年初,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处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发布网络。
      3、公开形式多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又是做好仲裁宣传的需要,我处除《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与结果进行保密外,仲裁工作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仲裁流程、仲裁工作动态、各类收费的依据和标准,都在天水仲裁委官方网站上实行信息公开,使我处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我们按照“规范、及时、便民”原则,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经对信息进行梳理,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57条,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案件统计、形势分析、上级精神等5大类相关信息。其中,市政府交互平台公开信息17条,天水仲裁委官方网站公开35条,天水日报公开5条。
    (二)公开形式
      1、在天水仲裁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2、通过天水市政府信息交互平台、报刊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秘书处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以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秘书处未收取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秘书处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工作重视还不够。不深入的研究工作,有跟着感觉走的现象,认为信息工作是无关紧要的工作,报多报少都一样,没有从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度去认识,没有站在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角度去理解。二是不懂不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单位许多同志不知道如何收集信息、如何撰写信息、如何发布信息,很多信息没有挖掘整理出来。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比较狭窄。只注重内部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不重视其他方面信息,特别是业务工作信息的发布,将仲裁案件办理这一中心工作中产生的大量很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向公众发布。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处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和目标,狠抓以下工作:一是将信息工作与发展推行工作结合起来,借助天水仲裁“两化”工作和加入中国“互联+仲裁”联盟,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立案等逐步向网上仲裁的过渡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建设。二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委秘书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日趋多样,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现依据天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2016〕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委秘书处工作实际,从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方面,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委秘书处按照《条例》、《仲裁法》要求,将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与仲裁案件保密要求相结合,对内部工作动态积极发布,对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对仲裁法律制度主动宣传,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处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发布网络。二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又是做好仲裁宣传的需要,我处除《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与结果进行保密外,其它可以公开的信息主要以信息交互平台、天水仲裁委官方网站及散发宣传单的形式发布公开。同时,通过广州互联网仲裁联盟这个有效平台,共享全国仲裁机构的有效资源。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处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发展推行科相关人员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行要求,做到每条主动公开信息自产生之日起以最快的速度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处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处通过市政府信息交互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上级精神1条,财务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通过天水仲裁委官方网站上传仲裁动态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委秘书处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秘书处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秘书处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秘书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未建立起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二是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公开的结合力度不够,我处官方网站只是建立起了公开的框架,还不够完善和规范,特别是推进网上在线咨询、在线服务和网上调查三个环节有待加强。三是对哪些公务信息必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界定上还把握得不是很准,存在着有些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处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能力作风建设、规范内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调研交流。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沟通交流,学习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拓网上办事的途径,畅通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了不断提高本会信息公开的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水市《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2015〕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委秘书处工作实际,现从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方面,将我委秘书处2014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信息工作,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除《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与结果进行保密外,其它可以公开的信息主要以政府网站、信息交互平台和散发宣传单的形式发布公开。一是先后对市内七个外省企业商会进行了登门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江苏商会率先成立了以宣传仲裁推介仲裁为主的商会企业法律维权部,并建立了定期联系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去年11月24日至2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市中心广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为市民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三是加强同行业间的交流学习,向前来考察的汉中仲裁委员会赠送宣传资料十余份。一年来,我委秘书处充分利用内部刊物、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和普及仲裁法律的相关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秘书处按照《条例》、《仲裁法》要求,将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与仲裁案件保密要求相结合。对内部工作动态积极发布,对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对仲裁法律制度主动宣传。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信息准确全面公开,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度内,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房地产公司发来介绍信,相关人员前来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查看和复印有关案卷,天水仲裁委员会依法向查档人办理查阅手续。2014年,我委秘书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秘书处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秘书处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着力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三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充分征求仲裁员、公众意见,及时发布我委秘书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仲裁案件处理流程、仲裁案件收费标准、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及优秀仲裁事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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