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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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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精神,现将2019年我委秘书处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水仲裁委员会是天水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组建,并于1997年1月27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注册登记成立的依法独立履行仲裁权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天水仲裁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仲裁队伍主设及仲裁理论的宣传等工作。既是天水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处,又是为当事人解决经济纠纷的服务处。

(二)机构设置

天水仲裁委员会下设发展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三个分会及六个仲裁中心。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下设综合事务科、案件受理科、履行协调科、案件调解科、发展推行科四个科室;三个分会分别是兰州分会、平凉分会、陇南分会;六个仲裁中心分别是市商务仲裁中心、市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市建设仲裁服务中心、市保险行业仲裁中心、秦州消费仲裁中心及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法律中心等。

(三)部门职责

天水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法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5.09万元,比上年207.63万元增加37.4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②仲裁员报酬上调;③帮扶资金增加。财政拨款245.09万元,比上年207.63万元增加37.46万元,增长18%。预算支出245.09万元。上年无结余资金。

(二)全年支出

2019年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09万元,总支出预算的100%,与2018年207.63万元相比,增加了37.46万元,增加18 %。

      1. 基本支出

  2019年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09万元,总支出预算的100%,与2018年207.63万元相比,增加了37.46万元,增加18 %。其中:人员经费1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单位人员增加,工资调整;②仲裁员报酬上调。公用经费127.07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帮扶资金增加;②仲裁案件数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 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减少)0%无变化。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9万元,较2018年0.82减少0.2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07.10万元,较2018年188.48增加18.6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较2018年4.57增加17.96万元。

医疗保障支出5.95万元,较2018年5.58增加0.3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较2018年8.23增加0.69万元。

      三、仲裁费收入

2019年预计征收仲裁案件受理费150万元, 比上年预算94.27万元增加55.73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近年来增长较快。

四、“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计2.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2.4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0万元。较2018年增加0.09万元,增长原因是随着收费预算的增加,业务量增大,接待各类案件相关办事人员及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批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5.培训费1.73万元,较2018年增加1.07万元,原因是为了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本年度组织培训学习次数将增加。

6.会议费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42.44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5.29万元,原因是实行办公从俭,坚持经费控制,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三) 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

1.仲裁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天水仲裁委员会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仲裁机构面临的发展形势十分严峻,推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广泛的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仲裁的知晓度,特申请此项目经费。

2.医患纠纷仲裁专项经费10万元,为更加多元化的解决医患纠纷,天水仲裁委员会积极介入医患纠纷处理,以对天水地区医患双方申请仲裁免费的方式引导医患纠纷进入仲裁机构处理,此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设此项目经费。

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合理,制度健全,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0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4.7平方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由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账,我单位不再进行固定资产资产记账。单位办公室固定资产39.07万元,其中家具、用具、电子设备价值37.63万元,流动资产为1.44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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